行政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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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部

在院长、分管副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工作。


对医院医疗活动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使其经常处于最佳状态,并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具有较强的适应性,以达到取得最佳的医疗效率和医疗效果为目的。


拟定有关业务计划、医疗指标,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汇报。深入医疗、医技科室,了解和掌握有关诊断、治疗和检查情况,督促医疗任务完成和新医疗、新技术的应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督促检查医疗、医技科室各种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的执行情况,组织科间协作,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负责组织重大抢救,院外会诊,协调解决危重病人的住院、治疗困难。


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宣传、咨询等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以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必要时组织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进行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并实施。


督促检查药品、设备供应管理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医技工作的正常进行。


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来信及外调、会诊、参观学习工作。


协助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全院医疗、医技人员的业务技术考核,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完成有关医疗工作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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